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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常识问答
问:生育险患者来我院住院都需要带那些证件?
答:1.社会保障卡
2.生育服务证(非北京市开具的生育服务证还需携带生育服务联系单)
3.部分押金
4.患者身份证
问:生育保险基金都负担哪些费用?
答:1.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问:哪些费用需要生育险患者自己负担?
答:1.分娩后婴儿的一切诊疗、医药费用均要患者自费承担。
2.住院治疗过程中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特需费用。
3.根据患者或家属提出特殊要求产生的费用。
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使用医疗保险手册,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不一定就享受生育保险。二者有不同的报销范围不能混同使用。
问:我享受生育保险,为什么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欠费,个人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这种情况病人需自费结清全部住院费用,待用人单位补助费用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 患者违反国家或地方计生政策的;
3. 患者住院时未带齐相关证件的。这种情况病人自费结清全部住院费用,待补齐手续后到医保中心报销;
4. 患者疾病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问:产前检查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报销。报销金额见下表(三级医院)
项目名称 |
支付标准(元) |
备注 |
|
产前检查 |
妊娠(1至12周) |
520 |
门诊 |
妊娠(1至27周)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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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3至27周)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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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3周至分娩前) |
880 |
||
妊娠(28周至分娩前) |
550 |
||
妊娠之分面前 |
1400 |
产前检查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实行按限额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限额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限额标准支付。
问: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都不予以报销?
答: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问:退休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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