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一、2012年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时间:2011年11月1日-11月28日。
二、申报材料:北京市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生成的申报表一份(加盖公章);报送纸版资料的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日。
三、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见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四、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要体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要从医疗卫生工作和卫生技术岗位实际需求出发,重在提高执业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曾经担任过项目的授课任务。
(四)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不超过2项。
(五)项目主要授课教师应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护理项目可适当放宽。
(六)项目举办单位要具备一定的师资、场地、教学设备及开展培训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