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外围投注平台处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足球外围投注平台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医务处、门诊部为处方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定,进行所辖部门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处方权限规定
(一)我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到医务处备案,填写“足球外围投注平台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足球外围投注平台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分别交医务处、门诊部、药学部、挂号收费科存档备查。
(二)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所在科室本院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三)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本院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足球外围投注平台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四)麻醉处方权需经药监局审查、考核、批准。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第五条 处方分为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麻醉药处方、自费处方四类。
第六条 处方书写规定
(一)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麻醉药处方和自费处方分别使用。
(二)处方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需清晰,书写要完整,不得涂改。必须用同一笔色,同一笔体书写。如有修改,必须由开处方医师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以示负责。
(三)处方内容及要求
1处方前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费别、门诊号/住院号、开方科室、处方日期、临床诊断。
2处方正文
处方正文内容一律横排,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书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依据我院制定的“药品目录”名称为准。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代号。若患者要求外购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药品,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必须在用法用量处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升(L)、毫升(ml)、国际单位(IU)、单位(U)。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
液体制剂和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
中药汤剂以剂或付为单位,可用汉语数字书写。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4处方后记:处方医生、调剂者、核对发药者应签全名并盖章。
(四)西药、中成药应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五)中药汤剂处方的书写,应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应作为脚注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如先煎、后下等;药品名称应按《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书写。无中药汤剂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汤剂。汤药最多一次不得超过7付。
(六)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门诊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行动不便者可开两周量,但必须在诊断栏目中写“行动不便”;离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和前列腺肥大可开1个月用量。
(七)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3日有效;急诊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和原因,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八)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打印的处方经签名盖章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七条 处方调剂人员资格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药学部建立“足球外围投注平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登记表”,在我院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应留样备查。
第八条 药品调剂和发放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调剂操作程序"的规定调剂、发放药品。
(二)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遇特殊情况需按《足球外围投注平台药品管理规定》执行。退药处方须用红笔书写一式二份,经门诊部主任(门诊处方)或医务处处长(住院处方)签字盖章后方可退药。
第九条 处方的审查、监督、检查
(一)挂号收费科负责进行处方的形式审查。处方前记不完整、处方正文书写字迹潦草难辨、医师未签字或未盖章的处方不得划价收费。
(二)药学部调剂室负责处方的技术审查。
(三)门诊部每季度对门诊、急诊处方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汇总并及时反馈到各科室。医务处、门诊部和药学部对处方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随机抽取各类处方200张及病房所有退药处方,检查结果在院内通报。
第十条 奖惩
(一)违反处方权限规定,如无处方权但开具处方、开具的处方无处方医师的签名或盖章、医师为自己开处方等,根据医疗管理千分制扣分方法,一项不合格,扣除5分,扣完为止。每张不合格处方扣除相关责任人100元个人奖金。情节或后果严重者,经医务办公会讨论,可做出进一步处理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二)处方出现涂改但未按照规定修改的为无效处方;西药、中药开在一张处方为无效处方;字迹不清、使用“遵医嘱”及“自用”等模糊字句、书写药品名称及 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不规范为无效处方,药学部不调剂发药。如在处方检查中发现上述无效处方,每张处方扣除当事人所在科室医疗管理千分制分数3分,扣完为止。
(三)每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如无本规定第六条第(六)款所规定的原因,每张处方扣除科室医疗管理千分制分数2分,扣完为止。对相关责任人如第一次违纪,在周会上通报;如超过两次,每张处方扣奖金30元。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违反“调剂操作程序”的规定调剂、发放药品,或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扣除科室医疗管理千分制分数4分,扣完为止。如因违反规定出现严重后果,视情节再做进一步处理。
(五)门诊部负责门诊处方的抽查,并根据评分对各科室进行排序,对积分前3名者,医院予以通报表扬并对该科室奖励1000元;积分后3名者,对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1000元。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5年10月8日修订通过并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医务处、门诊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