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外围投注平台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科室须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本科室每月的考勤统计工作。
第二条 考勤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无私,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
第三条 考 勤员必须将本科室所有在编人员、医院回聘人员、在读研究生的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包括出勤、出国(包括在读研究生出国)、学习、进修、开会、出差(保健出差 除外)、病假、事假、教学假、放射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假(注明假别)等的天数认真详细地填写清楚,并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按时 报人事处,考勤上报后则不得更改。
第四条 每月报考勤的时间为月末最后1天和次月8日之前。休病假凭诊断证明书并须盖职工门诊公章,无诊断证明书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若发现不如实填报考勤、弄虚作假者则对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给予处罚,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者则适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每月按21个工作日计算。各种假期为整月则报30天,若不满1个月则扣除休息日,报实际休假天数。
第七条 本规定自1995年8月1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