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处方管理办法》、《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为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制定《处方管理办法》(见附件1),该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组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编写了《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见附件2)、《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见附件3)。
请临床医师、药师等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药学部。
药学部
200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