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职代会、妇工委的日常工作;组织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负责医院职工的福利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执行全国总工会和卫生部直属机关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决议,结合医院中心工作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二、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 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 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 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职工俱乐部,引导职工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议。
六、 负责医院职工的福利救济工作,积极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七、 维护医院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院妇工委开展各项工作。
八、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工会固定资产,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九、 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自身及分会思想建议和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分会的活力,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 负责医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