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 材 处 职 责
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科研仪器、医用卫生材料以及临床医学信息网络设施与设备的规划与采购、使用、维修、计量与管理等工作。
1、负责拟定器材管理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
2、负责制定本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3、负责收集国内外医疗器材的情报信息和动态,做好咨询服务。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器材的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5、负责器材的购置、验收、保管、调剂、报废以及财务统计报表、效益评估、事故处理、安全监督和资料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6、负责北楼和中办警卫局保健处特需药品、器材和医疗设备的进口采购供应等RA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录相机、摄像机、幻灯机、投影仪、移动消毒灯及手术室无影灯的维修。
8、负责非压力容器的医用设备的维修。
9、负责进口电动床、专用监护病床的维修(包括新北楼、急诊等)。
10、负责仪器设备的零配件及部分消耗品的购置供应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临床医学信息网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2、负责医学技术装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审核。
13、负责全院临床医学信息网络设施与设备的选型论证、购置、布线、安装调试、网络安全与管理工作。
14、负责相应软件的研发、购置、升级、培训等工作。
15、负责与HIS系统的信息集成工作。
16、负责计量管理,组织落实各项计量工作任务。负责全院专、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
17、负责接待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组织计量考核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18、负责对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检验、评比奖惩工作,组织协作共用和对外开放。
19、负责非经营性仪器设备转为经营性仪器设备的管理。
20、协同人事处做好器材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定职、晋升和聘任等工作。
21、负责定期向医院网站提供相关信息。
2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廉洁从政。
2、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院里通过的《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及《医疗仪 器设备及医用卫生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并熟悉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保障RA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
5、严格遵守院财务制度。
6、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每月5日前完成设备折旧、耗材领用、维修费用等各项报表。
8、保障大型医疗设备开机率≥95%;临床科室对维修工作的满意度≥90%;年度维修费/装备总额≤5%。
9、保障全院临床医学信息网络设施与设备的安全运行。
10、每周二、四为物品发放日,库房管理人员应做好发放准备工作。临床急需或特殊情况可随时与库房联系。
11、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2、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医学工程科每天召开例会,交流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
1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完成季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医院网站提供相关信息。
14、计量器具检定严格按照周期表规定日期进行(见附表)。
计量器具周期表
|
计量器具名称 |
检定周期(月) |
检定日期(月) |
检定单位 |
1 |
眼压计 |
12 |
3 |
市计量所 |
2 |
超声波 |
12 |
2 |
市计量所 |
3 |
血压计(表) |
6 |
3、9 |
东城计量局 |
4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12 |
3 |
市计量所 |
5 |
旋光光度计 |
12 |
3 |
市计量所 |
6 |
压力表 |
6 |
4、10 |
东城计量局 |
7 |
氧气表 |
6 |
4、10 |
东城计量局 |
8 |
电脑验光仪 |
12 |
5 |
市计量所 |
9 |
焦度计 |
12 |
5 |
市计量所 |
10 |
激光治疗仪 |
6 |
5、11 |
市计量所 |
11 |
脑电图机 |
12 |
5 |
中国计量院 |
12 |
听力计 |
12 |
6 |
中国计量院 |
13 |
镜片箱 |
24 |
6 |
市计量所 |
1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24 |
8 |
市计量所 |
15 |
台式精密血压表 |
12 |
8 |
东城计量局 |
16 |
天平 |
12 |
8 |
东城计量局 |
17 |
砝码 |
12 |
8 |
东城计量局 |
18 |
酸度计 |
12 |
9 |
东城计量局 |
19 |
心电图机 |
12 |
9 |
东城计量局 |
20 |
体重秤 |
12 |
11 |
东城计量局 |
21 |
台秤 |
12 |
11 |
东城计量局 |
22 |
戥秤 |
12 |
11 |
东城计量局 |
23 |
X光机 |
12 |
11 |
市计量所 |
24 |
CT |
12 |
11 |
市计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