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机构、编制、员工的工资、调配、离退休、考核、档案、专业技术干部、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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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劳动人事、干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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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拟定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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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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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处、科、业务科室等机构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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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拟定各机构职责,指导审定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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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党委系统除外)、科级干部、一、二级业务科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技师长的竞聘、考核、任免、聘任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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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干部在职教育的安排、组织,建立管理干部在职教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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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行政人员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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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人事司,完成院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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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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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及考核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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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院职工考勤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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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类技术人员的选调、引进,调入、调出手续及职工的内部调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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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协议及续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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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宣传兵役法并进行兵役登记、预备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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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新职工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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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合同制工人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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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职工的离退休工作及离退休人员回聘的呈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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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安置残疾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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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评审工作的申报及部分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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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转正定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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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有关专家及人才的选拔、推荐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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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北大医学部兼职教授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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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学历的认定、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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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有关职工申请博士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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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资工作:
工资的改革、调整及正常晋级工作。
晋升职务、职称人员的工资调整。
转正定职人员的工资定级工作。
核定调入人员的工资标准。
计算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核定职务补贴、生活补贴工作。
核定卫生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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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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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因私出境(公安局备案)人员的报审及有关人员护照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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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职工的失业、医疗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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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级人事部门布置的评选先进、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对有突出成绩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纪职工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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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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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临时工编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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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龄、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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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接待有关人事争议、劳动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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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管法人证书副本,登记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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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医疗蓝卡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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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事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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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种人事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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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信访接待、文件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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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工作证,出具职工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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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在职职工身故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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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为医院信息网提供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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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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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秉公办事,坚
持原则,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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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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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发送材料、谈话等要深入科室,尽量减少对医务人员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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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作效率,对科室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尽量当时或当日给予答复和办理,需要请示的应二日内写出报告,最迟一周内答复。需调研的不超过一个月,否则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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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末召开一次例会,每人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通报下个月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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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两个月一次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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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进行一次人才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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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二年为院领导提供一份职工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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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完成季度工作安排,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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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分析一次管理干部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计划。聘任工作结束后三个月提出管理干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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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岗位职责,拟订年度考核办法形成规范性文件,每年1月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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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完成次年进人计划,3月底前组织各科处完成面试,7月完成应届毕业生选调工作。8月份完成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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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完成续签人事代理协议及续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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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完成文书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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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前完成考勤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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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日前完成病、事假扣发卫生津贴及工资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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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完成年内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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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完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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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更新人事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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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2008.9.11